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 (2015) 11 号) 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需要通过第三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服务主要涉及以下服务岗位及需求:(一)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1.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免冠照片一张(蓝底)现场报名。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金雀山路交汇处向西100米路南银凤大厦1899室。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2.面试。组织专家与应试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重点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临床实践进行了解,根据医疗卫生岗位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对考察对象的专业能力结合医院实际工作进行考察,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举止仪表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名次依次进行递补。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主管单位批准、备案,与山东青峰企业签订合同后,派遣至临沂市沂南县工作。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或正式聘用后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招聘。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不满,后续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发布补充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不授权任何机构代为招聘,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也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山东青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1IzbqX6VdC1cDLtFJVH5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