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岛市残疾人体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残疾人体育事业,品行良好;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照片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若考察不合格,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残疾人体育中心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本单位工作。
2.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残疾人体育中心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经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市残疾人体育中心负责解释。 6.招聘咨询电话:0532-85696317,0532-85696319。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31号(市残联院内)
青岛市残疾人体育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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