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关于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有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为扎实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拟在济宁市范围内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一、招聘职位
1、济宁市济东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济宁市济东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管投融资工作副总经理1名;
3、济宁市济东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范围
1、注册登记地在济宁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城建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及建安类企业,其他相关企业正式在职人员。
2、济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应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总经理职位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应聘副总经理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擅长公司运作,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具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业务开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业务经验。
4、应聘总经理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任正职领导职务或任副职领导职务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中型企业任总经理或任副总经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在中国500强企业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独立运作项目负责人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应聘副总经理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任副职领导职务或任中层领导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中型企业任副职领导职务或任中层领导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职位要求
1、总经理。具有管理学、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了解经济发展理论和现行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大局观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业务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独立的决策能力和大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过完整成功的项目开发和投融资案例。
2、分管投融资工作副总经理。具有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教育专业背景,目前从事财务管理或者投融资管理相关工作,熟悉债券和基金等资本运作,精通财务、资本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具有敏锐的战略眼光、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在金融、证券、投资、担保等领域具有较广泛的人脉资源,有成功的融资案例。具有财务或金融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具有工程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目前在县级及以上城建投资公司、一级资质房地产公司或建安类企业任职,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工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独立制定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定位,有完整的项目开发经验,有成功的项目开发案例。具有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的,不得参加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经聘用,薪酬待遇依据《济宁市兖州区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总经理薪酬35-45万元,副总经理薪酬25-35万元(均为税前)。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任期奖励与任期内目标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
五、应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月27日(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济宁市兖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个人简历、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以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nsyzqgzj@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
报名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通过对报名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济宁市兖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应聘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可在确定人选后提供);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
7、《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面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组织面谈,深层次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素养、履职能力,并进行打分。
(四)考察。对应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同时,征求其所在单位执法执纪部门意见。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
(五)确定人选。按照面谈、考察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聘用环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七)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期3年,按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聘任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18654788693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兖州区纪委区监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应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区属国有企业应聘报名表
附件2:报名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
济宁市兖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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