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开展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为加强对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部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北区开展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招聘人员范围
安置对象主要为市北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女性年满50周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三、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2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
四、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流程规范上岗。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相关事项,请咨询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上岗资格,由本人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总量控制,建立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内容来源:
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qzfxxgkmlx_9/ywxx_9/tzgg_9/202406/t20240613_8076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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