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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政法单位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

来源:山东云智人才网 时间:2024-05-24 作者:山东云智人才网 浏览量:

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受青岛市市北区政法单位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派遣制书记员5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派遣制辅警2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及从业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岗位


(1)年龄20-40周岁。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要的业务技能;


(4)计算机录入速度不低于50/分钟。


2.辅警岗位


(1)年龄20-35周岁,身高175cm—188cm。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安检工作经历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3)体能、军事训练达标,能够参与夜间值班;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曾在其他单位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纹身者;


9.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0.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本院工作的;


11.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5月26日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149号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2-83718827。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4)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需提供);


(5)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8)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一)书记员岗位


书记员面试,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面试。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二)辅警岗位


辅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体测;第二阶段为面试,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1.第一阶段


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俯卧撑、一分钟跳绳。


2.第二阶段


面试。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公布。


六、体检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公布。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录用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者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录用人选。


七、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监察室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有关说明


1.由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工作,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工资待遇:司法辅助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相关待遇平均4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午餐费、通讯费等;不包含辅警夜间值班补贴)。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此岗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也不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政法机关及招聘公司名义的招聘行为与相关政法机关和招聘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5.因工作需要,招录单位调整招录时间的,以青岛市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准。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及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XnpEIg6aatjxPHIRJ-G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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